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在居民中拥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比例日益升高。人们在入住新购住房(包括全新房、次新房和二手房)前,都要进行装修;而对于二手房而言,更可能会出现第二次、第三次装修,原因是每次转让后新业主只要入住,基本都要重新装修,因此二次以上装修的情况日益增多。房屋装修增多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只要规范操作,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目前,存在的问题中首推第一的是违规装修屡禁不止。有些业主在装修时,为了扩大居住面积,或者为了满足个人的喜好,在不了解或有些了解房屋结构的情况下,提出拆除整个或部分承重部件(如承重门柱、栋梁乃至承重墙体),或者违规布接水电管线。而有些装修公司,为了拉住客户,明知那样做会损伤或破坏房屋结构,留下隐患或产生严重后果,仍依然照做。于是,此种违规装修使房屋安全系数降低,抗震强度减弱,用水、用电安全也存在诸多隐患。
四川汶川大地震给予人们的警示是: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在风平浪静时,可能暂时没有什么问题,但一旦有外力作用于它们时,就会“原形毕露”,发生灾难性的后果,包括房屋部分损坏、楼板坍塌甚至整幢坍塌。此种外力作用可以是楼板载重加大、狂风、地震等,其后果是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因此,为了确保房屋安全,必须防止违规装修。国家和各地方为此均出台了一些相关法规规定。上海市在《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》中也对此作了相关规定,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、制止”,“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”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区、县房管部门可责令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者立即改正、恢复原状,并可处以罚款。”然而,从该规定施行以来的情况看,由于确实存在“监管难”、“取证难”和“执法难”等具体困难,效果不甚理想,未能防止违规装修的发生。世博会即将在上海召开,加之浦东作为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重要区域,有必要先行先试,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装修,必须从“立规授权保监管”、“完善程序便取证”和“效益挂钩助执法“三个抓手”上着手。
鉴于以上情况,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:
一、建立“浦东新区房屋装修检测中心”(以下简称检测中心)专业职能机构,负责对本区内住房装修方案的审核和出售住房的售前安全检测。
二、制订《浦东新区住房装修检测管理办法》,从立法和管理机制的完善两个方面下功夫达到杜绝违规装修的发生。该《办法》应包括如下内容:
(一)把好装修前的审核关。
1、凡要对新入住住房(包括全新房、次新房和二手房)进行装修的业主必须向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申请备案,备案通过后方可施工。装修公司凭备案证书方可施工,否则将受到处罚(另订规定)。
2、备案要件包括待装修房屋平面图,产权证、本次装修方案、图纸(含结构图和水电走向图)以及经装修公司盖章的“装修方案确认书”(由业主向物业公司领取后,由装修公司连同装修方案盖章确认后交物业公司备存)。凡对房屋有拆除、变动和改动者还须另附书面说明。物业公司对收齐的材料进行初审,有问题的请业主修改;初审通过者报检测中心审核,审核通过者由物业公司发备案证书;审核未通过者退物业转业主修改后再报。
3、在装修施工期间,物业公司应加强现场定期监管,完工后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、装修公司三方按装修方案复核,凡实际装修与原批准的装修方案相符者(指与房屋结构相关部分及水电走向),方可由物业公司在“装修方案确认书”上盖章。
有关主管部门将以此作为装修公司的执业管理和业绩考核依据,装修公司的违规装修将由此得到有效防止。如还有装修完工复核后与原方案不符的(指有承重部件拆除改变的),由物业监督其复原后再在确认书上盖章。
(二)把好房屋出售前的检测关,杜绝业主日常可能进行的隐性违规装修。
凡业主拟出售其住房前,须经检测中心现场检测未发现违规装修者可取得“房屋安全证书”(须规定有效期);发现有违规装修者须由业主修复或复原后方可取得“房屋安全证书”。房屋中介公司凭“安全证书”方可给予挂牌、上网出售,交易中心凭“安全证书”方可办理转让手续。对于违规装修后无法复原者处以罚款;造成严重后果者,除罚款外可给予其他相应处罚。甚至追查刑事责任。以此可杜绝违规装修的发生。
三、提高物业公司对住房装修的监管职能,在有关规定中进一步补充、明确。
四、加强对装修公司的资质管理。
(一)对查实有违规装修的公司可考虑给予警告、记载过错、资质降级、罚款、停止整顿、吊销执照等相应处分。
(二)对一贯按规定装修者予以褒奖。
(三)培训施工人员,将“按规定装修”及“房屋结构”作为必有内容。